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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静电喷涂电扶梯部件10万件项目环境监测结果公示

2019-09-10 13:46

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电梯、自动扶梯部件的专业生产厂家,属于内资企业,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区新黎路300号。

  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电梯、自动扶梯部件的专业生产厂家,属于内资企业,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区新黎路300号,2009年12月8号,吴江市聚力机械邮箱公司年产20万件套机械配件及20万件套电扶梯配件项目通过吴江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吴环建[2009]936号),目前原有项目运营正常,于2011年9月7号通过“三同时”验收。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静电喷涂电扶梯部件10万件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为原有项目的下游产业,原有项目生产的20万件套电扶梯配件中的一般数量进行喷漆和喷塑,不对外承接加工。本项目2014年12月有苏州尅及学院完成环评报告书,并与2015年1月29日获得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吴环建[2015]47号。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2015年8月15日想苏州市吴江区环境监测站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申请,受吴江市聚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吴江区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8月27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和生产情况确定验收监测内容和频次,于2015年11月16日、17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本报告。

  验收监测依据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13好令。

  1.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理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控[97]122号文。

  1.5《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静电喷涂电扶梯部件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科技园,2014年12月。

  1.6《关于对江苏聚力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吴环建[2015]47号,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

  1月29日。

  验收监测结论

  2015年11月16日、17日监测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负荷在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对工况的相关要求。

  该公司生产废水回用水池中PH值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总氮浓度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标准;抛丸机废气设施排放口、喷漆废气设施排放口排放颗粒物浓度和喷漆烘干废气设施排放口、喷塑固化废气设施排放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监测结论详见(2015)环监字第(056)号报告和(2015)环监字第(873)号报告。